新壓力設備指令97/23/EC

 點擊:702     |      2019-06-02
新壓力設備指令97/23/EC
    新壓力設備指令在19 日 2016年7月新的壓力設備指令68分之2014/歐盟將生效,并取代舊的壓力設備指令97/23 / EC。
 
壓力設備的工業部門涉及廣泛的產品,從消防產品如滅火器和壓力鍋到大型復雜的工業設施或發電廠的鍋爐。
 
CE認證
簡單的壓力容器,如壓縮機中使用的壓力容器,更頻繁地從非歐盟國家進口。近年來,一些安裝在歐洲工廠的復雜壓力設備已在技術先進的非歐盟國家制造。
 
目標:
重新制定上一個指令(由于前一個案文需要進行若干修改);
符合新立法框架和2008年物質和混合物分類,標簽和包裝法規的規定。
 
相關日期概述:
2014年5月15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通過的指令;
2014年6月27日:官方期刊上發布的指令;
2016年7月16日最終換位期
但是 - 根據第49條 - 從2015年6月1 日起,應適用一些條款,特別是關于壓力設備分類的第13條。
 
主要內容:
1.對經濟運營商和各自義務的更清晰定義
2.改進了可追溯性要求
3.對于從非歐盟國家進口的危險或不合規產品,國家主管部門的更好工具
 
      壓力設備指令的主要目的是協調歐洲國家立法與壓力設備和組件的設計,制造,測試和合格評定,最大允許壓力大于0.5巴表壓。壓力設備可以用管道,容器,安全附件和壓力附件來表示。組件意味著組裝多個壓力設備以形成整體。

      出于安全考慮,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對壓力設備的設計和制造都有規定或強制性要求。在進入歐盟市場之前,所有壓力設備都必須通過CE認證。壓力設備指令(97/23/EC),統一歐盟國家之間的壓力設備設計、制造和符合性評估認證計劃。

我們提供一站式服務,包括:
1.提供培訓課程并指導制造商按照PED要求為認證做準備。
2.指導制造商選擇最佳認證模式。
3.核實所選標準的符合性
4.進行設計評審,工廠檢驗和工廠質量體系評估。
5.對特殊材料的批準
6.頒發CE認證證書
 
指令文件參考: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CELEX%3A31997L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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