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動稱重儀器CE認證第90/384/EEC號指令

 點擊:273     |      2019-06-04

  非自動稱重儀器CE認證第90/384/EEC號指令

  第一階段:非自動稱重儀器指令是否適用于您的產品?

  作為制造商,您需要確保指令的副本,并判斷它們是否適用于您的產品。歐洲委員會(EC)不公布其法律適用的產品清單;它們要求制造商確定指令對任何特定產品的適用性。第90/384/EEC號指令“非自動稱重儀器”將稱重儀器定義為“利用重力作用于物體來確定物體質量的測量儀器。稱重儀還可用于確定其他與質量有關的量值、數量、參數或特性.非自動稱重儀被定義為“稱重時需要操作人員干預的稱重儀器”。本指令適用于所有非自動稱重儀器。

  本指令區分了用于“商業交易質量測定”的非自動稱重儀器和所有其他非自動稱重儀器。本指令第1.2(A)條列出了商業交易稱量儀器的完整清單。第1.2(A)條所列自動稱重儀器必須符合本指令附件一所列要求。同樣重要的是要記住,受非自動稱重儀器指令約束的產品也可能受到其他歐盟指令的約束。

  第二階段:非自動稱重儀器指令的CE認證標記要求

  第90/384/EEC號指令,非自動稱重儀器,是一份編撰的標準清單,屬于本指令范圍內的產品制造商必須滿足這些標準才能將其產品進口到歐洲聯盟。CE標記是指產品符合指令中列出的最低健康、環境和安全要求的標志。如果一種產品需要CE標記,則該要求同樣適用于在歐洲銷售的所有產品,而不論其原產國如何。

  指令90/384/EEC,非自動稱重儀器,不允許CE標記自我認證。第1.2(A)條所列的非自動稱重儀器必須符合本指令附件一規定的CE標記認證的“基本要求”。未用于第1.2(A)條所列任務的與稱重儀器相連的裝置不符合附件一所列的“基本要求”。

  符合本指令附件一規定的要求,可由以下任何一種程序加以證明。這兩種符合性方法都要求使用已通知的機構進行認證。被通知的機構是一個已達到“指令”規定的要求的測試機構,并得到其所在的歐盟成員國的許可,以核實適用產品的符合性。

  EC型檢驗,然后是EC類型符合聲明(保證生產質量)或EC驗證。根據“指令”附件二.1,歐共體類型審查由一個被通知的機構組成,該機構核實和證明某一產品的代表性樣品符合適用于該產品的指令要求。歐共體類型符合聲明的全文和要求載于“歐共體核查指示”附件二.2和附件二.3。

  EC單元驗證是被通知機構的“檢查和驗證”過程,即為特定應用設計的產品符合指令中列出的適用要求。歐共體單位核查的全文載于“指令”附件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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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于某些儀器,例如家用個人使用的廚房或浴室秤,要求很簡單,只需要在儀器上標明制造商名稱和稱量容量。

  對于其他儀器,例如零售和工業稱重機,超市收銀稱重系統,稱重橋,實驗室和藥品天平,醫療稱重機,旨在首先進入歐盟市場并用于其他目的:即商業交易; 計算收費,關稅,稅收,獎金,罰款,報酬,賠償或類似的付款方式; 法院程序中適用法律法規和專家意見的質量確定; 為了監測,診斷和醫療目的,在稱重患者的醫學實踐中確定質量; 確定藥房處方藥的質量,并在醫學和制藥實驗室進行的分析中確定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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