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和REACH是歐盟兩項重要的環保法規,雖然它們都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但它們的適用范圍、管控對象和要求有很大不同。
一、RoHS和REACH核心定義與目標
- RoHS(有害物質限制指令):
主要針對電子電氣產品中的特定有害物質(如鉛、汞、鎘等),限制其在產品中的含量,以減少對環境和健康的危害。
核心要求:鉛≤0.1%、鎘≤0.01%(均按均質材料計算)。
- REACH(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法規):
覆蓋范圍更廣,適用于所有化學品、材料及成品,要求企業對化學物質進行登記、評估,并限制某些高風險物質的使用。
核心要求:需管控數百種SVHC(高關注物質),如鄰苯二甲酸鹽、多環芳烴等。
二、RoHS和REACH適用范圍差異
- RoHS:
- 僅適用于電子電氣設備(如家電、IT設備、照明等)。
- 限制10種物質(如鉛、汞、六價鉻、PBB等)。
- REACH:
- 適用于所有行業(包括電子、玩具、紡織品、塑料等)。
- 管控200+種SVHC(持續更新),且可能影響供應鏈信息傳遞(如SCIP通報)。
三、RoHS和REACH管控方式不同
- RoHS:
- 強制性限值:產品中受限物質不得超過規定閾值。
- 檢測方式:通常通過實驗室化學分析(如XRF掃描)。
- REACH:
- 分階段管控:
- 注冊:年產量≥1噸的化學物質需向ECHA注冊。
- 授權:部分高危物質需申請使用許可(如砷、甲醛)。
- 限制:禁止或限制某些物質的使用(如PAHs、短鏈氯化石蠟)。
- 信息傳遞:若產品含SVHC>0.1%,需向客戶提供安全數據表(SDS)。
四、RoHS和REACH認證需求與市場準入
- RoHS:
- 歐盟CE認證的一部分,電子電氣產品出口歐盟必須符合。
- 中國、韓國等也有類似法規(如中國RoHS)。
- REACH:
- 非CE認證內容,但歐盟市場強制要求,影響所有含化學物質的產品。
- 違反可能導致產品召回或罰款(如兒童玩具含超標鄰苯二甲酸鹽)。
五、如何滿足RoHS和REACH雙認證?
1. RoHS合規:
- 檢測關鍵部件(如焊錫、塑料、涂料)是否超標。
- 要求供應商提供RoHS符合性聲明(DoC)+檢測報告。
2. REACH合規:
- 篩查產品中是否含SVHC(如塑化劑、阻燃劑)。
- 若SVHC>0.1%,需向ECHA通報(年產量≥1噸時)或告知下游客戶。
3. 供應鏈管理:
- 與原材料供應商簽訂環保協議,確保不引入受限物質。
- 定期抽檢(尤其對高風險材料如PVC、回收塑料)。
電子電氣產品需同時滿足RoHS和REACH,前者是市場準入門檻,后者是持續合規義務。企業應建立綠色供應鏈體系,避免因違規被歐盟處罰或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