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設備(如鍋爐、壓力容器、管道、安全閥等)在歐盟市場流通時,必須符合PED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 2014/68/EU),并通過CE認證,以確保其設計、制造和使用的安全性。
一、壓力設備PED指令的適用范圍
PED指令適用于最大工作壓力(PS)>0.5 bar的壓力設備,涵蓋以下類別:
1. 壓力容器(如儲氣罐、反應釜)。
2. 鍋爐(蒸汽鍋爐、熱水鍋爐)。
3. 管道系統(工業管道、燃氣輸送管)。
4. 安全附件(如壓力釋放閥、爆破片)。
例外情況:
- 壓力<0.5 bar的設備(如普通水管)。
- 軍事、核能等特殊用途設備(適用其他指令)。
二、壓力設備PED指令的分類與合規路徑
壓力設備根據壓力(PS)和容積(V)或口徑(DN)分為四個風險等級(I至IV),不同等級對應不同的合規程序:
1. 分類規則(基于PS與V/DN)
- Category I(低風險):小型低壓設備(如DN≤25 mm的管道)。
- Category IV(高風險):大型高壓設備(如PS>1000 bar的容器)。
2. 合規路徑(Conformity Assessment Modules)
- Category I:自我聲明(Module A)。
- Category II:內部生產檢查+第三方型式檢驗(Module A2/D1)。
- Category III/IV:強制第三方審核(Module B+D/H1)。
三、壓力設備PED指令的核心安全要求
1. 設計與制造
- 材料選擇(需符合EN標準,如碳鋼P265GH)。
- 強度計算(按EN 13445、ASME等標準)。
- 焊接工藝評定(EN ISO 15614)。
2. 風險防護
- 過壓保護(安全閥、爆破片)。
- 防腐蝕設計(涂層、陰極保護)。
3. 文件與標識
- 技術文件(含設計圖紙、計算書、材料證書)。
- 產品銘牌(標注PS、TS、CE標志、NB號(如適用))。
四、壓力設備CE認證流程(以Category III為例)
1. 確定分類與適用模塊
- 例如:DN 500的液化氣儲罐(Category III)→ 需Module B(型式檢驗)+ Module D(生產審核)。
2. 選擇公告機構(Notified Body, NB)
- 歐盟認可的NB(如TüV、BV、LR)進行審核。
3. 技術文件準備
- 設計文件:CAD圖紙、強度計算書(如PV Elite軟件報告)。
- 材料證明:EN 10204 3.1/3.2材料證書。
- 焊接文件:WPS/PQR(焊接工藝評定)。
4. 型式檢驗(Module B)
- NB審核設計文件,必要時進行樣品測試(如爆破試驗)。
5. 生產審核(Module D)
- NB檢查工廠質量管理體系(如ISO 3834焊接體系)。
6. 簽發CE證書
- NB審核通過后,頒發EU型式檢驗證書,企業簽署DoC(符合性聲明)。
7. 加貼CE標志
- 在產品銘牌上標注CE標志、NB編號、PS/TS等參數。
五、關鍵注意事項
1. 材料追溯性:必須保留原材料證書(如鋼材爐號、焊材批次)。
2. NB選擇:不同NB擅長領域不同(如TüV長于鍋爐,BV長于管道)。
3. 過渡期:PED 2014/68/EU已全面替代舊指令97/23/EC,無過渡期。